随着中秋、国庆“双节”临近,节日气氛日渐浓厚,人情往来也逐渐频繁。对于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而言,节日期间稍有不慎,便可能因收受不当礼品而触碰纪律红线。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以下几类礼品尤其需要警惕:
一、现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。无论是红包、购物卡、代金券还是电子礼品卡,凡是能够直接或间接兑换为货币的形式,均属于严禁收受的范围。
二、贵重物品。包括高档烟酒、奢侈品、珠宝首饰、名贵特产等,其价值可能远超正常人情往来的范畴,容易滋生权钱交易。
三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标准的礼品。例如,管理服务对象、下属单位等赠送的礼品,即便看似普通,若价值较高或频繁赠送,也可能构成违纪。
四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。如与工作职责相关的企业、个人所赠礼品,无论价值大小,均应坚决拒绝。
节日是团圆和祥和的象征,党员干部更应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。牢记纪律要求,守住廉洁底线,才能让“双节”过得安心、舒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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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-10-19 15:40:25